苏土协发〔2023〕1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章程》和《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苏土协发〔2019〕6号)有关规定,省协会将开始进行2023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23年度会费缴纳的通知》(中估协发〔2023〕6号)要求,委托省协会在江苏省范围内向执业的中估协个人会员代收2023年度个人会费。
因受疫情影响,为切实减轻会员单位负担,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经省协会五届十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同意减半收取2023年度会员单位团体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省协会单位会员会费减半后缴费标准:
1.副会长单位会员:6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会员:4500元/年;
3.理事单位会员:3500元/年;
4.普通单位会员:2000元/年。
(二)中估协个人会员缴费标准:1000元/人。
二、缴纳方式
会费缴纳采取银行汇款方式。
汇款账户:
户 名: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账 号:409490100100035676
三、注意事项
(一)执业个人会员的会费由会员所在单位统一缴纳,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platform.creva.org.cn/org/),由所在评估机构入口登录,在系统内生成缴费清单、上传汇款单或网银支付成功界面图。
(二)具有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双重资质的个人会员只需一人次缴纳个人会费,不重复收取。
(三)开具会费发票,需在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系统,完成“银行回单”上传,并确保“发票接收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无误。
(四)请各单位会员、执业个人会员按时完成缴费,否则无法及时获得继续教育参加资格及发票,按照章程规定,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由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四、联系方式
(一)对账及发票咨询:
赵玉华 025-86599749
(二)会员入会咨询:
杨 坤 025-86599747
会员服务QQ群:108781384
附件:
1. 执业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操作流程执业个人会员会费缴费操作流程.pdf
2. 代收2023年度个人会费委托书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代收⒛23年度个人会费委托书.pdf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23年3月16日
关于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2023年度会费缴纳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