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土协发〔2024〕44号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江苏省土地估价机构诚信建设,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按照《江苏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省协会将于近期开展江苏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9日-10月13日。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获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二)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
(三)履行省协会会员入会手续,成为省协会单位会员1年以上(含1年);
(四)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包括省协会单位会员会费和代收的中估协个人会员会费);
(五)上一年度未因报告质量或执业行为问题受到暂停申请信用评级或质量约谈等处罚,未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参评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不存在损害行业的行为及言论等。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参评机构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江苏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表》(见附件1)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见附件2),申报材料中“本年度”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参评机构从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自选1份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备案的报告,将备案号提交给省协会,务必提前查看申报的土地估价报告是否备案规范完整,避免出现估价结果报告或估价技术报告缺失的情况。
(二)申报程序
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省协会邮箱,邮件命名为“机构名称+信用评级申报材料”。
四、评审工作
(一)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分为综合指标评审和估价报告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指标评审50分,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机构业绩、行业及社会贡献四部分内容;土地估价报告评审50分,以协会随机抽取1份报告和机构自选申报1份报告的平均分为最终评审分数。
(二)协会组织专家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总分按照由高到低排序,经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公示信用评级结果。
(三)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结果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省协会网站、官方微信向社会公告。
(四)省协会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向各土地估价机构颁发信用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是省协会2024年重点工作之一,对于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程万琛 025-86590420
杨 坤 025-86599747
魏咏馨 025-86599748
电子邮箱:jstdgj@163.com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pdf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