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18〕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2017〕68号)要求,原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将进行整合改革,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为保障平稳过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继续暂停。
二、原已通过的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成绩继续保留。
三、原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执业和继续教育等活动仍正常开展,不受影响。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