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土地评估机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1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计划安排,受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委托,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以下称省协会)于2016年10月25日—10月31日、11月13日-15日期间分别在南京市高楼门饭店、扬州会议中心举办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集中授课。
二、培训对象
土地估价师、执业土地登记代理人(已在中估协执业登记)。
三、培训内容
1、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制度研究;
2、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地价监测与评估工作探讨;
3、集体土地评估技术方法;
4、特殊用地评估;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每班两天半):一班(编号C67-J):2016年10月24日下午报到,10月25日—27日培训;二班(编号C68-J):2016年10月28日下午报到,10月29日—31日培训;三班(编号C13-J):2016年11月12日下午报到,11月13日—15日培训。
2、培训地点:一班、二班办班地点:南京市高楼门饭店(南京市高楼门62号,电话:025-86823360、025-86823361);三班办班地点:扬州会议中心(扬州市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电话:0514-82720365)。
五、参加人数、学时、费用
1、人数:一、二班250人/每班次;三班600人。
2、学时:20学时。
3、培训费用:培训费、材料费 400 元/人。食宿自理,协会统一组织安排食宿,培训费、材料费报名现场交付。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1)土地估价师:登录中估协网站继续教育报名系统报名(中估协网站→继续教育→土地估价师登录),待省协会网上给予确认报名后,参加培训人员上网打印听课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时交给会务组,否则不能计算学时,如网上报名后不能参加培训的同志,请及时取消报名,否则本年度内不得参加省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2)土地登记代理人:填写附件中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省协会邮箱,3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省协会确认是否报名成功,现场交费后由省协会发放听课证。
(3)同时具有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的,必须使用中估协网站继续教育系统报名,土地估价师与已执业登记的土地登记代理人同时认定20学时。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
3、住宿:标准间拼住。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玉华 白 璐 卢 婧
联系电话:025-86599749 025-86599748
邮 箱:jstdgj@163.com
附件: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