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根据《资产评估法》整改完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10 15:13: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土地评估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法》对于依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请全省土地评估机构认真学习《资产评估法》,并对照该法评估机构设立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不符合的,在6月30日以前整合、补充、完善到位。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17年2月10日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邮箱:jstdgj@163.com
copyright@2011 by Nanjing Real Eatate Value Association 苏ICP备11064870号-2
技术支持:南京国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