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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土地评估机构证书延期及缴纳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9 14:47:0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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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对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关于落实<资产评估法>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决定对省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630日)。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延期的相关要求。过渡期土地评估机构仍需满足原有省一、二、三级资信等级的要求,并且满足《资产评估法》的规定。请符合要求的会员于2017年6月30日起(工作日正常上班,周末不上班),携带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江苏省土地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证明符合《资产评估法》的相关材料(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或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以及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或者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至省协会(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603室)办理延期手续。不符合《资产评估法》和省原有资信等级相关要求的机构,不得延期。

二、缴纳2017年度团体及个人会费。团体会员会费标准为:省一级机构12000元/年,省二级机构8000元/年,省三级机构5000元/年,分公司3000元/年。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关于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中估协委托我省协会收取个人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执业土地估价师1000元/人.年。会费缴纳可通过汇款、支票、现金方式缴纳,不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汇款凭证须备注单位名称发送传真至省协会。

账户名: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账  号:409490100100035676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联系人:卢婧、白璐、赵玉华(财务)

联系电话:025-86599748、86599749(财务、传真)

附件:关于落实《资产评估法》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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