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土协发〔2020〕4号
各会员:
根据《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苏土协发〔2019〕6号)规定,省协会定于2020年7月30日-9月30日开始收缴2020年度的会费。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估协发〔2007〕2号)的规定,委托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在江苏省范围内向执业的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个人会员代收年度个人会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保稳定、促发展,减轻会员负担。协会拟减半收取2020年团体会费,经省协会五届四次理事会表决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交费标准:
(一)省协会单位会员减半后交费标准:
1.副会长单位会员:6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会员:4500元;
3.理事单位会员:每单位每年3500元;
4.普通单位会员:每单位每年2000元。
(二)中估协个人会员交费标准:1000元/人。
二、缴纳方式
本年度会费缴纳采取银行汇款方式。
汇款账户:
户 名: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账 号:409490100100035676
三、注意事项
(一)个人会员的会费由会员所在会员单位统一缴纳,请会员单位如实填写个人会费代收清单(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原件寄至省协会秘书处。
(二)具有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双重资质的个人会员按照一人次缴纳个人会费,不重复收取。
(三)少数往年尚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请在本次会费收缴期内一并补齐,以免影响信用评级工作。
四、联系方式
会员入会咨询:025-86599748;
会费到账查询及开具发票:025-86599749;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603室。
附件:
1.个人会员会费代收清单
2.代收2020年度个人会费委托书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