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土协发〔2021〕6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质量管理,激励和约束机构执业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按照中估协《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管控体系”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省协会将开展2021年度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抽查评审工作:2021年10月15日-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江苏省已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提交至备案系统中的土地估价报告。
三、抽查方式
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依托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家机构抽查1份报告。各机构需提交3份备选报告(不同类型报告)对应的备案编号,备案报告不足3份者,提供所有报告对应的备案编号。
四、评审依据
行业技术规范,包括《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报告评审规则》等。
五、评审方式
土地估价报告评审按照初审、复审两级审查方式进行。每份报告由两名初审专家背对背评审,综合平均得到最终成绩。
六、结果应用
报告抽查评审完成后,将按照要求报中估协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直接应用于会员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将出具不合格报告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载入会员诚信档案。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