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苏土协发〔2023〕44号
各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教育学术委员会审议并公示后,省协会决定对2023年度4个课题予以立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10月9日前)与省协会签订《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研究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的依据。
2.协会课题完成时限至2024年2月29日。请各课题组抓紧时间,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承担单位申请、协会审查后可适当延长。
3.各课题组上报的课题成果名称应与立项名称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课题负责人不得更换,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再调整,确实因特殊请款需要调整的,课题负责人应说明原因并经课题申报单位盖章确认。
4.协会资助每个研究课题经费人民币50000.00元,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
请各课题组尽快组织开题,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做好课题自我管理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等均需报送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程万琛
联系电话:(025)86590420
邮箱:jstdgj@163.com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604室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2023年9月26日




